2018年第3号
根据石社险【2018】15号文,为规范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网上业务法律效力,并为养老、工伤、城居保险业务档案一体化提供无纸化办公的应用保障,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26号) 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3月至6月,集中开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保单位应用我省指定的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数字证书(河北CA证书)与电子签章推广工作。
使用河北CA证书在我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各险种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经办、网上缴费、网上查询等业务,一方面可取消参保单位往返大厅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另一方面确保信息安全和网上申报数据的法律效力,最大程度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已办理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国地税、工商、公积金、质监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直公积金数字证书的可开通使用社保功能并办理电子签章,7月份参保单位全部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服务系统。
一、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1、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保单位社保用章(也可从网上直接下载“石家庄社保用户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采集印章,下载地址:http://www.hebca.com,详见附件1)
2、市区办理地址:
市社保中心集中办理地址:市社保中心四楼416房间,电话:0311-86030152。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众鑫大厦812房间(建设大街于范西路交汇处,北国商城南行100米路东)
3、县(市)区数字证书办理采用到各县(市)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方式。
二、CA证书开通绑定
参保单位携带河北CA数字证书到石家庄社保中心416房间进行开通绑定,也可致电0311-86030152进行绑定。
三、 河北CA证书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四、 咨询与服务
河北CA 7x24小时热线电话:4007073355
社保专线:0311-80912333
在线服务企业QQ:4007073355。
本公告自2018年3月2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如下:
1.石家庄社保用户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
2.石家庄社保数字证书使用说明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