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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工商注册、企业税务登记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承办人有效证件到当地业务受理点申请企业证书。填写企业证书申请表和证书申请协议书(下载)。
(二)业务受理点的录入员核查证件与申请表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录入员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同时做数字签名。录入员将原件交还申请人,复印件和申请表移交给审核员,并告诉用户何时(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工作周)来领取企业证书。
(三)业务受理点的审核员复核申请表内容与录入员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并审批申请人是否具有证书申请资格。如果审批不通过,设置复核不通过标志,说明拒批原因并做数字签名;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拒批原因。如果审批通过,向省RA中心提交申请表信息并做数字签名,同时将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移交制证员。
(四)业务受理点的制证员为企业制作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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