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使用须知

创建日期:2023-08-08 17:06:04

感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是商用密码产品代表单位或个人的网络身份,使用CA进行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与手写签名或盖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CA中包含秘钥可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保护。使用前请认真阅读以下使用须知:

1.驱动安装

CA使用前需安装驱动软件,首次使用请登录www.hebca.com选择【下载证书助手】根据您办理CA的应用领域下载并安装适合的证书助手。

2.信息确认
收到CA证书后,请及时核对CA中的证书名称、电子签章是否正确,如无异议视为接受证书。

3.密码管理
网上申请CA证书的,CA密码将发送至经办人或法人手机。办事处办理CA证书的初始密码为“123456”请收到后在证书助手中修改密码。

4.使用保管
使用时请将CA插入电脑USB接口,使用完毕后及时拔出并妥善保管。用户不得将CA载体(含数字证书和私钥)泄露、转借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CA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获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数字证书时,用户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CA丢失存在被冒名参与招投标、开票、签订协议,或使用CA登录篡改或泄露招投标、社保、公积金信息等风险。一旦CA丢失,请及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河北CA当地办事处办理挂失(吊销)或补办。

5.使用说明
CA在具体应用系统中的使用方法,敬请登录河北CA网站或关注河北CA公众号查看对应应用系统的【使用说明】。

6.电子招投标应用
从报名开始到开标结束,必须使用同一个CA。建议在开标前48小时内将标书文件上传并模拟现场解密,避免由于操作等问题影响投标。

更多CA申请、使用、吊销等细则详见《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及《河北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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